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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

半岛体肓 奖惩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校风校纪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生活有良好的环境,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践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学校本着以教育为主和处分为辅的原则,依据《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手册》相关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奖励细则》。

奖励细则

一、评选范围

在册在校中职学生,含中本贯通班、中高职贯通班、双证融通班、平行班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比例

1.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班级)的比例,按上级部门分配名额由“校评优委员会按比例统筹分配”到系部。

2.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属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其人数不超过表彰名额数的20%。应届毕业班一般不参与市(区)级先进集体评选。

3.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评选市(区)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择优评选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名额分配根据团市委下发的名额分配。

4.校级先进个人评选,不超过在校学生数的8%

5.一年级“先进集体”推选,市(区)级先进集体一般不少于名额数的25%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和熟悉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能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一般应为共青团员,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1. 市区级“三好学生”:共青团员;理论科各课考核成绩85分以上;技能课90分以上。

  2. 市区级“优秀班干部”:共青团员;理论科各课考核总评成绩,80分以上,专业操作技能期末考核85分以上。

  3.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理论科各课考核成绩75分以上,专业技能期末考核80分以上。

    4.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军政训练,养成每天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5.按《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分学段提出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

    6、同等条件下,先进个人评选加分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评学生,可获基本分80分。

    2)同等条件下加分:

  4. 参加校级以上各类竞赛的学生加2分,获奖的学生加5分;(教务科确认)

  5. 参加校级(校际)技术竞赛加1分,获奖的学生加2分;(教务科、系部确认)

  6. 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并获校团委奖励的学生加2分。(团委确认)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或团支部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4.校“学生会”干部、“三自管理委员会”干部优先评选。

    (三)其他评优奖项设置

    1.上海市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按市、区、校先进个人依次排序,同等奖项情况下以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

    2.学校大型活动奖项表彰:

    如图书节、技能节、艺术节、文明寝室、文明风采、易班工作站、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个人奖励,按校各项相关赛事标准评选。

    (四)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中有良好的声誉。

    2.班级团支部在班级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团支部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活动丰富,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

    3.班级能广泛开展“二室一风”建设。积极创造和谐的班级人际环境、课堂教学环境、自身心理环境和教室物质环境,注重和谐文化的建设,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班级建设中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4.班级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学习成绩优秀。

  7. 市(区)级先进集体:班级总成绩>80分,无严重违纪、处分学生;

  8. 校级先进集体:班级总成绩>75分,无严重违纪、处分学生;寝室、教室管理优秀;

  9. 校级文明班级:无违纪处分学生;寝室、教室检查达标。

    5.同等条件下加分

  10. 积极参与校团建工作,成效显著(团委确认)

  11. 积极参与大型活动,为校争光(学生科确认)

  12. 积极参与校园“综合治理,贡献明显”(学生科确认)

    四、申报流程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申报:由班主任推荐、班委会讨论通过、系部审核、团委学生科复审、校评选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五、各类先进集体、个人,奖励标准

    1.先进集体奖励标准

    市级先进集体:学校奖励班级建设经费1000元;区级先进集体:学校奖励班级建设经费800元;校先进集体:学校奖励班级建设经费500元;文明班级:学校奖励班级建设经费300.

    2.先进个人奖励标准

    市级先进个人:给予500/人的物质奖励;区级先进个人:给予300/人的物质奖励;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给予200/人物质奖励;进步奖:给予100/人的物质奖励;

    3.校级其他奖项奖励标准

  13. 校级其他集体奖项:每项300元班级建设经费;

  14. 校级其他个人奖项:给予150/人的物质奖励。

    六、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评选管理

    学校团委和学生科具体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评选工作的宣传,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认真部署学年总评,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好中选优,防止违纪现象。若上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集体,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被荐学生、集体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选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均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要在认真总结学期初评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必须经学生自荐或民主推荐,通过师生共同评选,将事迹材料予以整理后上报至系部进行推荐,班主任无权擅自决定名额或越级上报。系部会议应吸收学生代表参加讨论,根据班级推荐候选人的情况,逐个复查、审核,取得一致意见报学校学生科和团委。

    七、附件

    八、本细则自20185月起执行,在征求系部、班主任、家长委员会意见后,经校务会议批准实施,以前所有相关规定随即废止。

    九、本办法由团委、学生科负责解释。

    半岛体肓

    2018.1

    附件1

    半岛体肓 关于成立学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沪工程大 沪高技〔2017〕内字26

    根据学院、校学生评奖评优细则要求,本着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校学生工作的评奖评优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校级及以上学生奖项和荣誉称号等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评审领导组和评审工作组组成,现将评审委员会成员及评审流程公布如下:

    一、评审领导组

    组长:沈海庆、胡宁

    组员:田盈耕、李云先、吴训成、郑卫、万军

    职责:负责对学生各类评奖评优的最终审核与认定。

    二、评审工作组

    组长:李云先

    组员:林春、张威、朱红新、刘春娣、冯国华、周翔、徐伟文、吴薇薇、桂佳

    职责:负责对各类学生评奖材料进行认定;

    负责监督学生各类评奖评优操作程序与步骤。

    三、评审流程

    1、学生主动对各级各类奖项对照申报;

    2、各系部对学生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评审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认定;

    4、评审领导组对通过认定的学生进行最终审核。

    学生评奖评优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岗位的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半岛体肓

    O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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